
良好的企业管治对企业发展至为重要,上实控股一直致力维持高质素的企业管治,透过内部设置的监察机制,加强业务营运的透明度和问责性,确保有效监控营运风险和财务风险、业务合规运作,使股东权益得到保障。现时公司的董事会组成及企业管治架构如下:

董事会为上实控股管治架构中最高的权力机构,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集团的长远业务发展策略和经营方针,监察集团业务及财务表现,统管并监督管理层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事项和切实履行职责。
执行委员会乃董事会的行政决策机构,主要职责为统管公司日常业务、确保董事和股东所通过的决议获适当的执行、审议主要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等,并向董事会汇报。
董事会辖下设有薪酬委员会,主要负责检讨公司整体薪酬政策和架构及监控政策有效地执行,并向董事会建议设立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,以制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架构。
审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辖下一个常设委员会,在企业管治方面的工作中扮演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。主要负责检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和实务准则,以及讨论财务汇报、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等事宜,并向董事会汇报及提出建议供董事会决策。
投资评审委员会的设置旨在透过公司各职能部门从不同角度、专业技能及观点,根据公司的整体业务投资策略,对公司的投资项目等进行评审,综合项目的行业背景、组织结构、业务发展计划、投资回报以及财务风险和法律评估等关键环节作出分析和讨论,最后形成独立专业意见,向行政班子提交建议和汇报,并按公司投资决策流程指引,交由执行委员会进行审议。投资评审委员会主要由香港总部职能部门组成,现时成员包括投资管理部主管、法务总监兼公司秘书及财务总监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